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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溫恒濕試驗箱不同類型的檢測報告應如何區(qū)分 |
恒溫恒濕試驗箱不同類型的檢測報告應如何區(q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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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6/15 8:3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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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溫恒濕試驗箱中校準報告和檢定報告是有本質區(qū)別的,兩者之前不能相互混淆,更不能等同,今天,筆者就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作出以下講解:
ISO/IEC指南25—1990《校準和檢驗試驗室技術能力的通用要求》將“檢定”定義為:
通過校驗提供證據(jù)來確認符合規(guī)定的要求(ISO 84O2/DADI—3.37,根據(jù)本指南的目的增加了注解)。
注:
1.為了與計量儀器的管理相銜接,檢定的目的是校驗計量儀器的示值與相對應的已知量值之間的偏差,使其始終小于有關計量儀器管理的標準、規(guī)程或規(guī)范中所規(guī)定的最大允許誤差。
2. 根據(jù)檢定的結果對計量儀器作出繼續(xù)使用、進行調查、修理、降級使用或聲明報廢的決定。任何情況下,當檢定完成時,應在計量儀器的專門記錄上記載檢定的情況。
國際計量組織對檢定給出的定義是:
查明和確認計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檢查、加標記和(或)出具檢定證書。”
ISO1OO12—1《計量檢測設備的質量保證要求》標準將“校準”定義為:
在規(guī)定條件下,為確定計量儀器或測量系統(tǒng)的示值或實物量具或標準物質所代表的值與相對應的被測量的已知值之間關系的一組操作。
注:
1.校準結果可用以評定計量儀器、測量系統(tǒng)或實物量具的示值誤差,或給任何標尺上的標記賦值;
2.校準也可用以確定其他計量特性;
3.可將校準結果記錄在有時稱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的文件上;
4 有時核準結果表示為修正值、校準因子或校準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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